发布时间:2014-05-09来源: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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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安排
为了扎实做好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各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鄂群办发[2014]3号)的要求和《湖北省招标中心(公司)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鄂招党组[2014]2号)的总体安排,现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3月上旬—2014年4月下旬
二、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根本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加强理论学习、广泛开展主题讨论、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通过这个环节的活动,要使中心(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弄清楚“为了谁”和“依靠谁”的问题,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中,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方法、步骤、要求
(一)学习教育(3月4日至4月15日)
1、学习重点:《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推荐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D重要论述摘编》等书籍,《省出资企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党章和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招投标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等(学习具体安排见附表一、附表二)。
2、学习方式: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主题发言相结合、理论研讨与交流座谈相结合、研读书目与观看专题教育片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心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其他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20个学时。中层以上干部的集中学习由中心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其他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由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集中学习计划,明确支部学习的具体内容、形式和要求,并把学习安排报送中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层以上干部除了参加中心安排的集中学习外,还要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通过中心组理论研讨、党支部专题会议、网络专题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聚焦“四风”,结合实际,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主题讨论结束后,部门正职以上干部每人撰写一篇以“我的群众观”为主要内容的文章,交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月15日前,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组织党员和中层干部联系学习内容谈认识、联系思想实际谈体会、联系作风建设谈收获。
3、学习要求:个人自学要做好笔记,集中学习要精心准备。全体中层以上党员干部要对照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和要求,积极参与、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广泛交流。各党支部要通过举办座谈会、讨论会、收看音像视频资料等方式,精心安排学习教育活动,要注意创新学习方式,着力提高学习效果,选树学习典型。每名党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交流学习体会,做到学习和工作两不误。凡参加学习者,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须经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意,活动办公室负责考勤记录,活动办公室将在适当时间抽查各支部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
(二)征求意见(4月16日至4月25日)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按照中心(公司)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聚焦“四风”听,敞开大门听,拓展渠道听,直接深入听。广泛收集职工群众对中心(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本部门领导干部在贯彻群众路线、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面对面”听取意见。中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进行调研和征求意见。班子成员到各自分管的工作部门或定点帮扶联系部门调研,走访听取职工群众对班子和本人的意见。部门负责人召开部门员工座谈会或以别谈心方式听取本部门员工对自己的意见。
2、“背靠背”收集意见。中心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座谈会、个别谈心、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听取群众的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各党支部向所辖部门党员群众征求对所辖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4月17日前,各类调研和征求意见活动全部结束。由各支部和活动办公室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并于4月20日前报活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需要写进整改方案的突出问题,并报省国资委督导组。
四、坚持边学边查边改
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不等不靠,立行立改,以问题整改开局亮相,从职工群众身边的问题、马上能改的问题改起,让职工群众及时看到变化、见到成效。一是要与查摆问题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深化学习教育,切实纠正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和担心情绪,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要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立查立改,大有大改,小有小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职工群众感觉最直观、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要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责任到人,专班推动,确?;疃豢季陀行鲁尚АK氖且胫贫冉ㄉ柘嘟岷?,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结合实际进一步制订出台各项制度实施细则和补充制度计划,废止不适用的制度标准,建立健全反对“四风”制度体系,做到配套衔接、实用管用,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制度执行,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治企。五是要与正风肃纪相结合,查处和解决发生在员工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中心(公司)内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六是要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切实增强担当精神和履责意识,为实现中心(公司)各项工作目标提供重要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五、组织领导
1、中心(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加强指导,督促各支部结合实际,抓好活动中各项规定动作的完成。各支部要积极创新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载体,突出活动特色,确保本阶段各环节工作的顺利完成。各支部组织委员是本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络员,负责将第一阶段具体实施计划和学习安排报送中心活动办公室,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
2、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各支部加强对各活动环节的协调与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党总支要重视总结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将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典型事例报送国资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支部在第一阶段工作基本完成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同时对第二阶段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阶段工作总结分为四个部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尤其是特色做法)、主要成效(经验)、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第一阶段的总结形成后于4月18日前报中心(公司)活动办公室。
4、有关学习资料可登录公司QQ工作群共享文件夹或公司网站党建园地下载。
中心(公司)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3月6日
附表一 :
中心(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安排表
时间 |
学习内容 |
参加人员 |
主持人 或主讲人 |
地点 |
3月10日 下午 (周一) |
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省出资企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落实中心(公司)《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 |
中心党组成员、总支委员 |
饶祖庚 |
10号 会议室 |
3月13日 下午 (周四) |
业务知识学习(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 |
领导班子成员、业务部门党员、中层干部及相关业务人员 |
吴勇军 |
1号 会议室 |
3月14日 下午 (周五) |
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一系列重要讲话,在考察湖北时的讲话精神。 |
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 |
漆 荣 |
2号 会议室 |
3月21日 下午 (周五) |
群众路线教育专题讲座 |
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 |
外请老师 |
1号 会议室 |
3月28日 下午 (周五) |
业务知识学习(2014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上岗、继续教育培训) |
业务部门党员、中层干部及相关业务人员 |
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投工作管理人员 |
/ |
4月4日 下午 (周五) |
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集中学习,党组书记作辅导报告 |
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中层干部 |
饶祖庚 |
2号 会议室 |
4月11日 下午 (周五) |
观看群众路线专题片《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 |
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 |
漆 荣 |
1号 会议室 |
注:以上安排时间或地点若有变动,将提前通知。
附表二 :
中心(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自学安排表
时间安排 |
学习内容 |
参加 人员 |
责任单位 |
要求 |
2014年 3月4日 — 4月15日 |
1. 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 |
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 |
各支部
|
(1)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个人自学贯穿于学习教育活动全过程。 (2)学习中要认真思考:“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是什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3)每位党员自学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4)于4月15日前以各党总支为单位将每位党员的学习体会报中心活动办公室。 |
2.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等中央、省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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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央编发的学习资料,包括《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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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文件,包括《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中共湖北省委印发<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2013〕14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4〕5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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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内法规法纪,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等选编》等 |
注:各党支部负责督促检查本支部所辖部门的中层干部和党员的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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