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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十年一见——“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获奖作品全国巡展》布撤展、展览物流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15来源:原创文章

湖北美术学院《十年一见——“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获奖作品全国巡展》布撤展、展览物流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单位

湖北美术学院

采购项目名称

 《十年一见——“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获奖作品全国巡展》布撤展、展览物流

预算价

 14.47万元

拟选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地址

 上海特锐艺术展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十年一见——“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获奖作品全国巡展》布撤展、展览物流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1.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项目自身原因说明:湖北美术学院将承办《十年一见——“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获奖作品全国巡展》第二站,展览于201838日—2018330日在湖北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获奖和入围作品展自2008年首次举办以来,至2017年已经举办十年。鉴于展览的持续影响力和良好口碑,在2017年曾竹韶奖评审和作品展览的第十个年头,主办单位决定将十年来获曾竹韶奖学金的全部作品在全国十大美院进行巡展。根据主办方发函《关于邀请湖北美术学院承办十年一见——“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获奖作品全国巡展的函》,鉴于此次展览作品数量多、操作难度较高,需委托一家专业艺术品运输公司负责全部展览展陈工作,包括布展、撤展、包装、运输、物流、保险等工作。为确保作品安全,根据近三年“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优秀作品展”作品物流运输商的遴选,主办方研究决定巡展工作由上海特锐艺术展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十年一见——‘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获奖作品全国巡展”布撤展、展览物流

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十年一见“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获奖作品全国巡展实施方案》、关于邀请湖北美术学院承办十年一见——“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获奖作品全国巡展的函》

其它事项

 

 

人: 湖北美术学院

   址: 武汉市江夏区庙路6号

人: 贾老师

   话: 027-81318329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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