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9来源:原创文章
湖北美术学院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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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湖北美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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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湖北美术学院采购法律服务项目 |
预算价 (万元)* |
30 |
联系人* |
刘岸雄 |
联系方式* |
81317000 |
采购人地址* |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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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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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委托今天律师事务所,代理学校处理艺仁公司起诉学校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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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鉴于该诉讼项目的延续性、关联性。(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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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货 物或服务等说明* |
就艺仁公司起诉学校联合办学合同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学校应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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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 |
3月23日,学校办公室收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艺仁公司起诉湖北美术学院,请求法院判令联合办学无效,学校返还其相关收入。同时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举证期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 此前,学校与艺仁公司存在房屋租赁纠纷,学校已通过采购程序,委托学校的法律顾问单位即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对艺仁公司进行了起诉,并胜诉。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作为学校顾问单位,对学校情况了解,且一直参与几年来学校与艺仁公司之间的相关纠纷处理,对情况熟悉,同时,此案与此前学校起诉艺仁公司房屋租赁纠纷一案,存在一定关联性及延续性,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委托学校法律顾问单位即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
论证专家:何明、文丹、罗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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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30万元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 2018 年3月29日
采 购 人: 湖北美术学院
地 址: 武汉市江夏区栗庙路6号
联 系 人: 刘岸雄
电 话: 027-81317000
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肖飞、李海燕
电话: 027-87819169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电话:027-872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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