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8来源:原创文章
招标编号:HBT-15170004-181046
1.招标条件
葛店开发区高新大道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已由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葛审[2017]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现对该项目中的人行通道、下穿隧道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葛店开发区高新大道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人行通道、下穿隧道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2建设地点: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高新大道改造及配套工程,含车行下穿通道、综合管廊、人行天桥及地面横道等。
本次招标的高新大道下穿通道全长4.1km(下穿隧道含匝道)、高新大道人行下穿通道(人行通道6处)。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从项目启动、前期工作配合、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完毕。
2.4工程概算投资额:19.7亿元。
2.5招标类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
2.6本次招标范围为:葛店开发区高新大道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人行通道、下穿隧道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为:
1、参与施工图纸会审、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2、协助业主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3、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提出造价控制目标;
4、参加工程例会,配合业主做好与承包方、监理方的工程协调工作;
5、做好施工图变更的现场勘察,及时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办理签证。
6、配合业主方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方代表等,完成暂估价材料、设备或其他未定价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工作;
7、审核工程变更费用、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并出具审核意见;
8、按时审核节点工程量进度表,并签发付款意见;
9、审核工程结算,出具咨询成果报告;
10、出具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总结报告;
11、与该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工作。
12、跟踪审计服务包含了预算编制工作。
2.7工程项目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8跟踪审计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开始服务时间约为2018年5月,至本项目受托方提交经委托方认可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总结报告并配合完成结算审计后结束。
2.9本项目跟踪审计费报价:包括葛店开发区高新大道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人行通道、下穿隧道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等服务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7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8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应具备已完成或正在进行至少1项单项投资金额10亿元及以上的政府或其他国有投资项目工程跟踪审计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提交原件;)
3.9履约信誉要求:未被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限内),未被行政机关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ㄇ掖τ诖ΨF谙弈冢易罱?/span>3年内在提供跟踪审计服务的项目中未发生违规操作的行为;拟派人员最近3年内在提供跟踪审计服务的项目中未发生违规操作的行为;
3.10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28日起至2018年5月8日,每天8:30-12:00;14:00-16:3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5011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电子U盘)及投标纸质文件五套(一正四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3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http://m.yilinwh.cn/)网站上发布。
7.质疑与投诉
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异议)投诉的部门为技术部;联系人:邓先科;联系电话:027-8781624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818613299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刘毓畅、袁为翔、金和伟
邮箱:344031804@qq.com
电话:027-87273661/027-87273536
2018年4月28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电话:027-872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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